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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交通肇事案,高效沟通获谅解书当事人实现缓刑

2025-10-27 10:45:5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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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邹明志驾驶重型货车,在北京市顺义区某道路右转弯时,与杨山根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杨山根当场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邹明志负事故全部责任,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司法实践,邹明志很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作为普通农民的邹明志,其家庭经济条件极其困难。年迈的母亲,三个未成年的儿子都是他肩上的重担,全家的日常开支主要靠邹明志种地和偶尔务工维持。更棘手的是,肇事的货车交强险已过期,这意味着事故赔偿需要全部由邹明志个人承担。突如其来的车祸,可能到来的三年刑期以及高额的赔偿让这个本就艰难的家庭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霾。

直到邹明志及其家属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宁、张瑞寻求帮助,案件才迎来了转机。

冠领律师通过深入分析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记录等关键证据,发现虽然事故责任明确,但邹明志具有自首情节,且事后态度诚恳,这为争取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争取量刑空间,律师们制定了“以赔偿促谅解,以谅解换缓刑”的辩护策略,将工作重点放在与被害人家属的沟通协调上。

冠领律师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多次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一方面表达邹明志的悔罪态度和赔偿意愿,另一方面如实说明邹明志家庭的经济困难情况,表示对于杨根山老人的赔偿会在能力范围内最大程度进行赔偿。冠领律师协助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15万元的赔偿协议,促成了远低于寻常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的赔偿金额,在邹明志个人经济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体现赔偿诚意。被害人家属最终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对邹明志的过失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

随后冠领律师团队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交了包括赔偿凭证、谅解书、邹明志家庭困难证明等在内的多份证据,着重强调邹明志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事故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等从轻情节。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2025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邹明志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巧妙运用辩护策略,在不利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为感谢冠领律师在本案中展现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案件结束后,邹明志及其亲属特意定制锦旗送至律所,感谢律师在案件各阶段提供的法律支持。(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霍雨菲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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