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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股东知情权纠纷案胜诉

2025-09-17 10:15:2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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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的褚先生,因其入股的智能家居公司进入注销公示期,且公司拒绝他查阅财务资料,担心自身权益难以追溯,于是委托冠领(深圳)律所代理维权。2025年6月,冠领律师精准把握股东知情权要点,从确认股东资格,到拆解对方抗辩理由,每一步都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成功帮助褚先生获得查阅公司核心资料的权利,法院判决支持了他的诉求。

2018年5月,褚先生与贺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智能家居公司,褚先生持股12%,贺先生持股88%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褚先生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仅通过安排在公司的亲属间接了解部分财务情况。2024年底,公司经营亏损,贺先生与褚先生沟通公司注销事宜,褚先生提出查阅财务资料的请求,遭到公司拒绝。

由于公司进入注销公示期,褚先生深感不安,遂向冠领(深圳)律所求助,律师徐广恒受指派代理此案。接案后,冠领律师首先梳理工商登记信息和公司章程,确认了褚先生的股东身份。随后,律师协助褚先生向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多项资料,并限定公司在15日内予以答复。

然而,家居公司签收律师函后,以无专职人员配合为由拖延,既未提供资料,也未进行书面回复。基于此情况,律师收集了公司的签收记录,证明已履行前置程序,并代理褚先生向当地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庭审中,冠领律师出示律师函,表明已说明查阅目的,而公司未予答复,前置程序合法合规。

面对被告提出“褚先生亲属知晓财务状况代表褚先生知道”的抗辩理由。律师强调,褚先生亲属知晓财务情况的行为不能等同于褚先生本人知晓,且褚先生后续对公司经营状况仍不知情,其查阅资料是为了解公司资产及亏损原因,属于正当目的,在公司注销阶段更应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家居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置备相关资料,供褚先生及其委托的专业人员查阅、复制。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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