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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合同纠纷案,帮老人解除存在异议的意定监护协议

2025-08-13 09:48:5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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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取得胜诉结果。北京丰台老人陈先生因对已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内容存在异议,委托冠领律师解除协议。冠领律师精准把握法律核心,高效办案,帮助老人达成诉求。

2022年8月,陈先生与黄女士、高女士、王先生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在陈先生丧失行为能力时由两人担任监护人,王先生为监督人,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两年后,陈先生在审阅协议时发现部分条款违背其真实意愿,遂协商撤销协议,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焦培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代理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被告方以程序合法为由拒绝解除。冠领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订立书面协议事先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后,协议的任何一方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现陈先生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且并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因此,其有权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该权利不因协议经过公证而受限。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有力反驳了被告方的辩言。

2025年7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意见,判决陈先生与黄女士、高女士、王先生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已于起诉状送达之日解除。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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