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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7-23 10:33:0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十余年讨债无果,一朝维权终得偿。2011年,李先生与北京东城一家拍卖公司解除合作后,对方一直拖延返还合同款。2025年初,李先生委托冠领律师起诉维权。律师精准锁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主动还款并出具欠条构成“债务加入”这一关键点,成功助委托人追回220万元合同款及相应利息,突破长达十余年的讨债困境。
2011年4月,李先生与某拍卖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举办专场拍卖会,并支付300万元费用。后因拍卖会未能举办,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拍卖公司同意全额退款。2014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女士退还80万元,并就剩余220万元出具借条和欠条,承诺分期偿还,但此后并未履约。2025年2月,李先生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雨露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发现两个关键突破点:一是高女士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主动还款并出具欠条的行为已构成法律上的“债务加入”,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虽然欠条约定的利息标准过高,但依法可以调整为合理范围。经充分准备后,律师代理李先生将拍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女士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原始转账凭证、补充协议、还款记录以及欠条等重要文件,要求二被告履行退款义务并支付利息损失。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法律意见。
2025年6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二被告共同返还220万元本金,并按法定标准支付相应利息。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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