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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7-18 11:26:4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期,冠领律师为深圳某区一起职务侵占罪案被告人辩护取得关键成果。律师在接手本案后引导被告人家属主动赔偿被害单位以获谅解,后通过多次与法检机关沟通,结合被告人有自首、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提出缓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适用缓刑。
自2024年1月起,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朋友易某将公司金属废料运至易某家中存放,定期销赃,累计获利7万余元。同年9月26日,二人在实施偷运行为时被公司员工当场发现,后经员工报警,二人在现场等待民警抓获,并于9月2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
周某家属对周某可能被判处实刑的处境深感担忧,经多家对比之后选择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吴飞翔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立即会见周某了解了案件情况,重点确认其“明知报警仍现场等待”的行为细节,仔细梳理计算违法所得金额。与此同时,律师更是积极协助其家属超额退赔公司损失并成功取得书面谅解,此举为缓刑的成功适用打下了坚实基础。庭审阶段,律师结合谅解书、记录到案经过的录像等证据强化罪轻辩护。
法庭审理中,律师依据《刑法》第271条指出,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属“数额较大”,周某涉案金额刚达追诉标准,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除此之外,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结合周某作为清洁工的岗位特性,其利用职务便利的程度有限,所侵占的金属废料并非公司核心资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加之周某系自首、初犯,归案后认罪认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经冠领律师的专业辩护,法院最终采纳其辩护意见,并根据周某的犯罪事实及赔偿谅解等情况,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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