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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7-01 10:08:3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的赵女士因当地某养老院未按协议退还其母亲王女士的养老卡费用,遂委托北京冠领(海淀区)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2025年6月,法院判决养老院退还赵女士合同款7万余元。
赵女士的母亲王女士于2019年在某养老院办理了一张7万余元的《健生养老卡》。后因王女士住院并于2021年去世,该卡未能消费。然而,养老院拒绝履行退款义务,赵女士多次催要无果,遂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王善洲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接手此案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仔细梳理了《健生养老卡》合同、收据及《退卡协议》等关键证据,确认了养老院未退款的事实。随后,律师代理赵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律师指出,赵女士与养老院签订《退卡协议》,约定养老院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款项退还给赵女士。那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养老院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今养老院逾期未退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25年6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养老院全额退款。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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