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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西玉林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案,依法助嫌疑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5-06-10 11:08:5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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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西玉林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嫌疑人的辩护人,通过深入剖析案件情节轻微属性及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与玉林市某区检察院进行多轮专业沟通,成功说服检方采纳辩护意见,最终使嫌疑人获得法定不起诉决定。

2021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朱某应三家网吧经营者要求,在收银主机安装“免刷软件”,致使356台电脑脱离公安机关实名登记监管,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于2023年9月被玉林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0月被批准逮捕,2024年1月被取保候审。

朱某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多方咨询,选择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辩护,律所指派律师吴飞翔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及时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依法会见朱某了解详细情况,并在充分掌握案情基础上,积极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性质及法律适用交换意见,着重阐述案件的特殊情节及朱某态度。

律师经专业分析指出,周某的行为客观上干扰了网吧实名系统功能,符合《刑法》第286条的部分构成要件。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行为并未造成系统完全瘫痪,实际影响范围有限。鉴于朱某受雇安装软件获利微薄,且到案后始终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刑法》第37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及第67条第3款坦白规定,依法可免除刑事处罚。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玉林市某区检察院于2024年6月依法采纳律师意见,对朱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免除其刑事处罚。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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