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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09:40:2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东城的李二等人因父亲名下两套房屋征收补偿款、银行存款及丧葬费、抚恤金的分割问题与其弟弟李三引发矛盾,遂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受律所指派深入调查,成功助李二等人赢得胜诉。2025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纠纷源于2019年6月,彼时李二的父亲已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账户内222万余元房屋征收补偿款却转入李三的账户里。2021年7月李父离世,遗产分配时,李三主张该款项为父亲生前赠与,但未提供书面证据。李二等人则认为该款项应属遗产,要求依法分割。
一审法院认定李父行为能力受限期间的大额转账无效,应纳入遗产范围,并按法定继承均分。李三不服,以“程序违法”“赠与有效”“赡养义务多分”等理由提起上诉。李二等人无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律师安艳玲、占乐胜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律师抓住核心漏洞,指出李父2019年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转账需监护人同意。李三既是监护人又是“受赠人”,无法证明赠与行为出自赠与人真实意愿。冠领律师当庭质问,并援引《民法典》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重大财产处分行为无效!”
且该款项发生于李父行为能力受限期间,应属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此外,李父名下银行存款及丧葬费、抚恤金也应纳入分割范围。律师指出,李三虽尽赡养之责,但此前转移财产行为有违诚信,其过错承担应在财产分割中体现,不宜对其多分财产。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三需向李二等人支付共计74.4万元(征收补偿款)及小额银行存款分割款项,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撰稿人:刘月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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