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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5-07 09:51:3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深圳市某区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本案中,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性质,结合被告人自首、退赃等情节,与检察机关及法院充分沟通,成功说服办案机关采纳“自首从轻”及“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2年10月,严某因将名下银行卡及密码交予他人用于收取诈骗款项,并协助取现2万元,被指控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查,涉案银行卡流入资金11万元,涉及3起网络诈骗案件。案发后,严某于2022年11月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取保候审,后续经两次续保,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严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主动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坦言因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迫切希望争取从轻处理。律所指派律师郭瑞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迅速介入,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细节,确认其自首情节及退赃事实。
同时,律师积极调取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据,梳理案件脉络,并与检察机关就罪名认定展开沟通,强调严某缺乏主观通谋,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尽管法院最终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但律师提出的自首、退赃、初犯等量刑情节均被认可。律师进一步结合《刑法》第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强调严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且已经退赃,社会危害性较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推动法院从轻判处。
法院采纳冠领律师部分辩护意见,判处严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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