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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4-21 11:39:5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上海的一起继承、共有纠纷案件中,钱先生和妻子因家中老房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分配问题,与钱先生的兄姐产生分歧,对簿公堂。冠领律师深入研究证据,有力反驳对方观点,一审中成功协助钱先生和妻子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法院判决相关房屋权益、动迁款等归钱先生所有,部分款项按协议分配。2025年,钱先生的兄姐不服上诉。二审阶段,冠领律师据理力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钱先生兄姐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钱先生姐弟四人和父亲签订家庭协议,约定家中老房由钱先生继承,父亲由钱先生照料。然而,房屋拆迁后,钱先生的兄姐对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分配提出异议,认为应按父亲后来的公证遗嘱均等继承,双方协商无果,钱先生和妻子遂委托冠领(上海)律所帮助他们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冠领律师宋浩、吴颖华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材料,梳理房屋产权变动脉络,收集并整理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析产协议书以及2007年家庭协议书等关键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律师详细阐述房屋产权的历史沿革,强调钱先生是房屋立基人、建房人,虽曾将产权交由父母代持,但后来父母已归还。针对对方主张遗嘱继承的观点,律师指出2007年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钱先生也基本履行了协议约定,在未达成新协议的情况下,应按该协议处理财产。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民事活动诚信原则,对方不能擅自变更协议内容。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判决案涉房屋拆迁安置的两套房屋权益、相关动迁款及过渡安置费归钱先生所有,折合金额约800万元。钱先生兄姐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月,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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