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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4-21 10:42:5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通过分家和母亲的代书遗嘱,刘先生有权得到北京昌平某宅院内五间瓦房的所有权。但父母去世后,刘先生的五个兄妹仍对此产生了异议。2024年,为维权,刘先生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庭审中,面对质疑,律师从医学、法律等多个专业角度论证,帮助刘先生得到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1985年,刘先生和哥哥签署分家单,约定北京昌平某宅院内五间瓦房归刘先生所有。2019年,他们的母亲立下代书遗嘱,也对此进行确认。然而,2020年,父母离世后,刘先生兄妹六人仍然就这五间瓦房的归属问题产生了继承纠纷,其他五人认为代书遗嘱无效,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为维护自身权益,刘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冠领律师王艳艳、樊志红接受律所指派,代理刘先生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对方围绕遗嘱效力发起多轮质疑,涉及遗嘱签字真实性、订立程序合规性、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等方面。对此,冠领律师精准回应,指出从刘先生母亲的住院病历中可以发现,刘先生母亲在多数时间神志清醒,具备正常表达和认知能力。
谈及1985年分家单的效力,律师进一步分析,在农村地区,子女成家后分家是常见现象,父母对于家庭财产的分配通常会参与意见,结合遗嘱视频可知,刘先生父母对分家一事是知晓且认可的。综合多种因素,律师有力论证了分家单合法有效,刘先生依据分家单主张房屋所有权合理合法。
2024年12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案涉宅院内5间瓦房归刘先生所有。相应地,案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也归属刘先生。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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