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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4-18 11:34:2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北京西城的残疾老人孟先生被儿子起诉,要求他返还居住多年的房屋。一审败诉后,孟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在二审中情法交融进行辩论,成功守护孟先生晚年安居利益。
二十多年前,孟先生的父母将401号房屋遗留给年幼的孙子小孟。不久后,孟先生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因小孟跟随女方生活,夫妻共有的503号房屋归女方,孟先生在401号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权。孟先生退休后因意外造成肢体残疾,并患上多种疾病,为了方便就医,他搬入401号房屋,一住就是好几年。
小孟得知此事后,要求孟先生搬走未果,遂提起返还原物纠纷之诉。一审法院认为孟先生侵害了小孟的权益,判决孟先生限期腾退房屋。孟先生不服,在亲戚的陪伴下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律师史随心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先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而后从医院和相关部门收集了孟先生的身体情况证明。律师认为,虽然父母不能任意处分孩子的财产,但此案孟先生并未侵权,且孟先生不具备腾退条件。律师随即代理孟先生提起上诉。
庭审中,冠领律师提交了孟先生的残疾人证、病历材料等证据,提出案涉离婚协议对小孟的抚养、两套房屋的归属和使用做了约定,双方按协议履行了20年,该协议是对家庭成员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统一安排,兼顾了三方利益,不能认定孟先生侵害了小孟的权益。依据该协议,孟先生有生之年有权在401号房屋居住。再加上孟先生被评定为重度失能老人及残疾人,从老年人权益保护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出发,小孟也不应让父亲老无所居。
2025年3月,二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小孟的诉讼请求。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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