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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徐汇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胜诉

2025-04-10 14:01:06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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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的韦女士因投资公司破产清算陷入泥沼,其债权被判定为劣后。2024年10月,冠领律师受托代理,精心筹备证据。历经激烈庭审对抗,凭借专业智慧,成功助力韦女士确认其出借的206万元为普通破产债权,维护了韦女士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韦女士出于信任,与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分3次转账206万元助力其拓展市场。然而,2023年2月,投资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A所随后以韦女士与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关系为由,确认韦女士申报的债权为劣后债权。无奈之下,韦女士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徐檑、张路路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案后,两位律师深入梳理案件,针对管理人质疑的账目往来,收集整理详细凭证,证实款项均有合理商业用途,不能因亲属关系及资金往来就混为一谈。此外,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管理人应当对不正当关联关系进行举证。

庭审当日,管理人依旧坚持认定其债权为劣后债权。对此,律师据理力争,出示账目往来凭证,清晰解释款项用途,有力回应质疑。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冠领律师观点,确认韦女士对投资公司享有206万元普通破产债权。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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