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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3-12 10:41: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东深圳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的代理人。该案中,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28mg/100ml。律师通过精准地分析案情,着重强调事故轻微且当事人已全额赔偿等关键要素。在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之后,律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久前,左某饮酒后驾驶车辆在停车场内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事故中左某负全责,其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案发后,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拘留措施,案件随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故发生后,左某深感焦虑,担心刑事处罚影响家庭与工作,遂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江昊晨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安排与当事人的会见,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及赔偿进展,并调取监控、责任认定书等关键证据。针对办案机关对“醉驾入刑”的严格立场,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强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积极且已履行全部赔偿义务。
律师分析认为,本案虽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但依据《刑法》第37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之规定,结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可作不起诉处理。律师指出,事故发生于封闭停车场,社会危害性较低;当事人系初犯且积极补救,符合“情节轻微”标准。检察机关采纳该意见,认定本案无追诉必要。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左某成功获得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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