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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3-03 11:17:2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广州质造商行与盈布公司就纺织品交易达成先发货后付款协议,质造商行发货后,盈布公司拖欠27.6万元货款,质造商行催款无果。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所维权。2025年2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判决盈布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质造商行是广州的纺织品经销商,盈布公司是采购商。2022年,双方达成先发货后付款协议,质造商行按约发货,盈布公司却拖欠货款。截止2022年8月,盈布公司尚欠款27.6万元。此后,质造商行多次催款均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质造商行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马明宏、梁爱华接受律所指派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材料,收集并整理了双方交易的微信记录、盈布公司出具的《欠条》等关键证据,于庭审中指出,盈布公司出具的《欠条》明确了欠款事实,且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盈布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所欠货款27.6万元及利息,承担质造商行为追款产生的律师费、保险费、公告费等合理费用。
2025年2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盈布公司向质造商行支付货款27.6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支付全额律师费、保险费、公告费等费用。(本文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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