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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0:47:3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上海黄浦,88岁高龄的李父因病痴呆,继子李大和亲生儿子李二,就父亲的监护权问题产生争议。李二提起诉讼,李大代理父亲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应诉。2024年11月,法院判决李大和李二共同担任父亲的监护人。
李大跟随母亲改嫁,成为李父继子。李二是李父婚生子。2024年7月,李父因病痴呆,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李二申请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单独担任监护人。李大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侯一诺代理应诉。
冠领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户籍证明、医疗记录及司法鉴定意见等,确认案情事实。随着律师调查深入,一心想独自担任监护人的李二甩出一纸《告知函》,主张李大已经和父亲解除继父子关系,不入李家族谱。冠领律师否认文件的真实性,表示李大根本没签过《告知函》,证明效力不足。经法院调查,律师的主张予以采信。
庭上,冠领律师强调两个儿子共同承担照顾责任的重要性,并指出这不仅能减轻单方的压力,还能更好地监督彼此的行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考虑到保障李父的合法权益,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定李二和李大共同担任李父的监护人。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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