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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2-25 10:41:1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3年,在深圳工作的周先生因公司裁员时给出的经济补偿金过低,遂求助于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精准研判,代理周先生提起劳动仲裁,历时5个月,周先生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及律师费共计7.4万余元。
2008年,周先生入职了深圳的一家公司,并一直在此工作。2024年9月,因公司经营不善,周先生遭到裁员,但公司仅向其支付了2万元的裁员补偿金。为此,周先生求助到冠领深圳分所,律师郭志栋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仔细查阅了《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截图等证据,并据此计算出周先生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随后,律师代理周先生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上,律师指出:周先生已在公司工作16年,月均工资5585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公司还应支付周先生剩余裁员补偿金6.9万余元(5585×1620000)。此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周先生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已支付的部分律师代理费用。
2025年2月,公司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答辩,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公司应当支付周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及律师费共计7.4万余元。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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