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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1-22 11:23:1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李某(委托人)与林某在信立农批市场因别车(未碰撞)发生争执。林某主动推搡并试图抱摔李某导致右膝盖受伤,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家属的委托后,指派律师张耿彬担任李某的辩护人。随后,律师依据刑事侦查阶段的特点,迅速启动辩护程序,第一时间与侦查机关建立联系,查询并确认了当事人的关押地点,同时立即安排预约会见李某。在与李某的首次会见中,律师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意见:该案件应该属于意外事件,并非由李某的主观故意行为所引起。
经过仔细审查监控视频,律师得出结论,李某并未主动攻击董某,其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的行为应被定性为自卫行为,而非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且李某供述事实的态度良好,相关事实均有客观记录,取保候审的决定不致妨碍刑事诉讼、侦查活动正常进行。2024年12月19日,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在对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审核后,侦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法律意见,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并于2024年12月21日释放了当事人李某。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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