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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1-22 11:19:4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吕某(委托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免税店购入烟草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共计十万元,从中获利一万元。
事发后,吕某被移送至吉林市进行拘留。冠领律师丁娜接受律所指派后立即前往吉林市与吕某会见,向其说明了因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侦查工作将耗时较长,短期内获得保释的可能性较低的情况,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心理安抚。
侦查阶段,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申请,并将专业的法律意见告知公安部门,表达了与公安机关积极合作、主动退还赃款的意愿,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原先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金额为三十万元,经过沟通质辩,最终确定为十万元。
呈捕阶段,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后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得益于前期顺畅的沟通,在听证会上公安未提出异议,检察院亦采纳了该意见,从而成功为吕某争取到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律师建议吕某努力寻找工作机会,以展现其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悔罪之意。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律师多次与检察院沟通,从涉案金额和悔罪表现切入,为吕某争取缓刑建议。鉴于吕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良好表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采纳了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
审判阶段,律师在吕某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多次与法院进行沟通,在庭审过程中发表的罪轻辩护意见成功被法院采纳。最终,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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