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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1-20 17:22:56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应在离婚后按期向女方支付15万元,但男方迟迟未支付。2024年,重庆的罗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代理罗女士就已到期部分提起了诉讼。近日,法院判决男方应限期向罗女士支付10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重庆的罗女士与冯先生于2012年登记结婚,2022年协议离婚。他们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冯先生需要在离婚后三年内向罗女士支付15万元,平均每年5万元。但离婚后,冯先生一直没有支付。2024年11月,罗女士为维权,找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李峰莉、田宇奋律师接受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查看了案涉离婚协议,认为《离婚协议书》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离婚时民政部门已经存档,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罗女士有权要求冯先生支付已到期的10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随后,冠领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据理力争,详细剖析了《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冯先生违反协议的事实,以及罗女士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如所请。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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