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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财产,除去特殊情况。那对于遗产继承,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产,什么时候放弃继承遗产是有效的呢?涉及法律咨询问题,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李某和王某有一个儿子甲和三个女儿乙、丙、丁。李某去世之后,留下一栋房屋。李某去世之后,甲与乙、丙、丁三人对房屋的继承问题进行了协商。第一次协商时乙、丙、丁都口头同意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由甲完全继承李某的房屋。甲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在各个材料上签字,只缺乙、丙、丁三人的签名。之后甲在其他七个人的见证下,再次与乙、丙、丁协商,只有乙突然反悔。随后,甲将乙、丙、丁告上法庭,在法庭上乙、丙、丁同意将继承的份额转赠给甲。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财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李某去世之后,若乙、丙、丁没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为其接受继承,但是在分割遗产前,放弃遗产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其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形式的,则视为继承遗产。放弃继承权的,一经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就发生法律效力。
放弃继承权与放弃遗产有什么不同?
我国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就放弃了继承权,不能参加遗产的分割。而放弃遗产是指参与遗产的继承,继承遗产之后,放弃对继承遗产的处分。
在继承遗产时,明确是否要继承遗产,不要随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撰稿人:陈晓萌
审稿人: 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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