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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冯若琳(本文均为化名)是一位上海姑娘,今年26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工作强度也不大,生活很是悠闲。她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未成年以前跟着爷爷奶奶生活,长大后便自己一个人过。本来日子平淡舒适,没想到她却因父亲的一个请求险些坠入深渊。
为父还债假结婚 夫妻相差21岁
冯若琳的父亲生性好赌,却又赌运不佳,总是四处借钱还赌债。2017年,父亲找到冯若琳,说自己有一个朋友想落户上海,让冯若琳帮忙跟他“假结婚”。
起初,冯若琳百般不肯,但耐不住父亲一直软语相逼。父亲直言自己欠了这个人好多钱,自己又实在还不上了,如果女儿能配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帮助他落户上海,则可以让债务一笔勾销。冯若琳不忍父亲再三恳求,便答应帮忙。就这样,年轻的冯若琳在不知对方是谁的情况下开始了一段婚姻,甚至直到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自己名义上的丈夫马亮比自己大了21岁。
冯若琳和马亮“结婚”之后,并未在一起生活,转眼间四年过去,冯若琳偶然得知马亮因犯诈骗罪入狱,心中害怕,提出要和马亮办理离婚手续,谁知马亮却不同意。
男方要求共还债 想要离婚犯了难
2021年2月,冯若琳诉至法院,她认为马亮和她只是名义夫妻,办理结婚登记后从未共同生活,丝毫没有夫妻感情,要求与其离婚。
马亮承认自己与冯若琳没有夫妻感情,但对于离婚一事却另有说法。马亮提出,自己曾向亲属借了90万用于购买房子和装修,虽然两人没有夫妻感情,亦没有共同生活过,但他们毕竟办理了结婚登记,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如果冯若琳愿意帮他分担一半的债务,那他同意离婚,如果冯若琳不同意一起分担债务,那么在债务未处理清楚的情况下,他不同意离婚。
冯若琳辩称,自己当初只是听父亲的话,为了帮马良落户上海才与他登记结婚,况且两人没有共同生活过,这只是形式上的婚姻,不需要共同分担债务。对于马亮说的借款,她也完全不知情。
两审挫折判离婚 四年婚姻终告结
一审法院认为冯若琳和马亮婚后未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并且双方认可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因此判决准予离婚。马亮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中,马亮提出,除了一审中提到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外,双方曾签署一份协议书,约定在马亮未取得上海户口前,女方不得提前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现在马亮并未成功落户上海,因此两人不能离婚。对此,冯若琳辩称,自己并不清楚马亮口中“不得离婚”的约定,自己只是听父亲安排与马亮假结婚。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方面,冯若琳并不承认双方签署过“不得离婚”的协议;另一方面,即便有类似约定,该约定限制了婚姻自由,也没有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马亮所称夫妻共同借款,一方面,马亮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相应借款;
另一方面,即便存在借款,也涉及案外人,并非离婚诉讼的处理范围。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合法有据,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原创C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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