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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是每个打工人入职的必经过程,表现好的可以成为正式员工,能力不足的会被劝退。但还有一种情况,在试用期中员工的能力并没有得到认可,但公司却想再给他一次机会,于是延长了试用期。有些公司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低于正式员工,延长试用期对于员工来说很不划算。那么,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小李是应届毕业生,对自己的第一份工作非常谨慎,选择了一家小有名气的互联网公司,应聘的岗位是软件工程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但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部门领导认为小李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对他的去留产生了不同意见,经过商讨后,决定延长小李的试用期,再增加三个月,人事部门又和小李签订了一份《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当试用期到第五个月时,公司提出要解除和小李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是他无法胜任工作。小李本以为再熬一个月就能成为正式员工,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由于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比正式员工的低,小李认为公司只是想把他当成廉价劳动力,延长试用期的行为也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小李越想越气,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公司与他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却没有获得仲裁委的支持,小李于是决定起诉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方不存在过错,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延长试用期真的是公司压榨廉价劳动力的手段吗?并非如此。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同时对于员工试用期的规定是不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本案中公司虽然延长了小李的试用期,但仍然在法律允许的期限内,所以是有效的。并且,又有小李在第一次试用期内没有得到领导的肯定,能力上有些许不足,公司延长试用期的做法也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不但没有损害小李的合法权益,反而对他有利,并且也获得了小李的同意。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和小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期限的,可以看出该公司是有长期和小李建立劳动关系的想法的,并非只是想压榨廉价劳动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可单方任意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但并没有禁止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延长试用期的行为。
但是,延长试用期的做法仍然有诉讼风险,用人单位应当谨慎对待。身为员工,在对公司行为存在质疑时,应当勇敢提出问题,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确定公司行为违法或侵权后再提起诉讼,这诉讼获胜的概率样更高。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C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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