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也越来越多元化,遇到错的人,选择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大城市的离婚率也总是高居不下。但是离婚后却会产生一些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离婚后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吗?
首先对于离婚后可以分婚前财产吗这个问题,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的资产还是无形的资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才可以进行分割,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是不参与离婚时的分割的。
那么哪些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呢,一方的婚前财产,指的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其中包括个人取得的财产,如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益、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被赠与取得的财产及其他合法取得的财产;还包括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种形态的财产。而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的结婚登记之日。
除了这些明确的个人婚前财产,大家问出离婚后可以分婚前财产吗这个问题其实更为关心的还是一些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个人婚前贷款买房,但是婚后双方共同参与还贷的房屋等财产的分配问题。那么法律对于这些财产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在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只有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其中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则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了解了这些规定,你对离婚后可以分婚前财产吗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吗?
有婚姻经济纠纷可以免费咨询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电话:15321039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