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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随着时代发展,当夫妻双方面临婚姻危机时,很多人都抱着“不行就离婚”的态度。虽然说着容易,但是办理离婚手续或者起诉离婚时,很多夫妻都会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反目成仇。如果起诉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如何判决呢?下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结合案例,为大家介绍一下与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
案例:
北京的谢女士和周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半年后,二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小周。由于周先生的姐姐长期居住在周先生家,谢女士与其摩擦不断,然而周先生却经常躲在一旁,这种和稀泥的态度导致夫妻双方经常吵架。有一次,周先生还在姐姐的怂恿之下,有过家暴行为。
忍无可忍的谢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没有判决二人离婚。判决生效后,周先生听从姐姐的主意,将还在哺乳期的小周抱走藏了起来,不让谢女士见孩子。万般无奈之下,谢女士连忙咨询律师,如何才能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并且顺利离婚。
律师观点:
律师了解之后,总结出几点有利于谢女士的地方。
首先,谢女士工作收入稳定,其父母长期居住在北京,且身体健康,可以帮助照看孩子。
其次,小周是女孩子,且在哺乳期,由母亲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反观周先生,为人脾气暴躁,且有家暴前科,不适合抚养孩子。
谢女士听从律师的意见,汇总了自己的资产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小周由母亲抚养,周先生则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
实践中,如果起诉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来考量。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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