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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利侵权律师分享,专利侵权时间查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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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维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指引此类案件的审理,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有效维权,合理预判诉讼风险,冠领律师事务所深圳专利纠纷律师选取一个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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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百度,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深圳专利纠纷律师先概述一下案情:原告是名称为“风扇(N9-FAN)”、专利号为ZL201630624375.5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被告成立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在其经营的网店中展示、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该网店标注“本工厂专业研发、生产、销售补水仪和美容仪灯电子仪器类产品和手机周边产品……”。原告于2019年7月13日公证购买了5台被诉侵权产品,2019年8月7日公证书记载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页面显示30天内成交5台,0条评价。

  法院认为,被告为侵权产品的销售商,涉案侵权产品的价格较低,销量小,被告主营业务并非风扇产品,且被告成立日期与原告取证日期时隔仅两个多月,后店铺关闭,侵权时间较短。综合考虑侵权人销售侵权产品利润微薄、销售数量小、经营规模不大、经营时间短、维权费用合理分摊等因素,法院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元。

  冠领律师事务所深圳专利纠纷律师总结了本案的裁判要旨:法院通过审查被告的成立时间、公证取证时间以及被诉侵权产品的下架时间判断被告的侵权时长,综合考虑被告的主营业务、被诉侵权产品的成交数量、评价数量,裁量确定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深圳专利纠纷律师。

  撰稿人:王晨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民商 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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