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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对于离婚的事情,很多时候还是咨询马小国和香秀是一对夫妻,两人生了儿子马小小和儿子马跳跳。后来双方总是因为琐事发生争吵,互相看不顺眼,感情越来越淡薄,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这条路。于是双方在咨询了离婚律师后,相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两日内约定:两个儿子归马小国,香秀不用支付抚养费,且享有探视权。
虽然签署了这样一份的离婚协议,但是长子马小小仍然由香秀抚养。香秀就此诉至法院,要求马小小跟自己生活。
马小国咨询离婚律师: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冠领离婚律师指出,在本案当中,马小小已经年满8周岁,根据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看出,他愿意随母亲香秀一起生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今后生活的需要,香秀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不违背法律规定。
离婚律师还说明,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孩子可能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可是随着时间流逝,孩子长大或者是其他问题的改变,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再适合承担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就可以依法通过签订协议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变更。
当然了,我国对于不满两周岁、和已满两周岁、年满8周岁的情况进行了区分,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温馨提示:涉及相关问题,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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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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