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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断定集资诈骗,与集资诈骗划清界限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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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诈骗罪,是当下众筹平台经常要面临的法律风险。那么,集资诈骗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集资诈骗罪呢?下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到底什么是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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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北京的张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系某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力的哥哥张强。某担保公司总经理邹远帮助张强集资诈骗,并从中获取高额利润。邹远将客户的资金大部分汇入张强办理的银行卡内,而这些资金最终流入科技公司的账户。最后,因受害客户报警,本案案发。经鉴定:科技公司集资诈骗共计204万元,涉及受害人105名。公安立案一个月内,共有51名受害者报案,实际损失高达300余万。

  律师观点:

  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以骗取集资款的行为。在我国,有吸收储蓄资质的单位仅有银行、保险、信托。如果没有金融牌照,那么储蓄的资质就涉嫌犯罪。构成集资诈骗罪,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前提下,必须满足以下几个特征: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

  那么,如果当事人完全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集资诈骗犯罪中,能够无罪释放吗?原则上,如果确实不知情,一般不构成犯罪,不承担责任。但是,是否知情,不仅要看本人如何辩解,还要看有无证人证实,以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如何供述。如果属于应当知情的情况,同样构成共共犯。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总结的关于集资诈骗的法律问题。总之,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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