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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办理离婚手续需走的流程之一。但现实中,不乏有人认为离婚协议只是“走过场”,这样的态度并不可取。以下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分享的关于离婚协议的案例,相信大家了解后能有所收获。
女方莉莉为了尽快办完离婚手续,通过微信向男方许强发送了一份意味着许强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但多次强调协议只是“走形式”,日后再另行协商财产问题,许强对此表示同意。然而,双方离婚后,莉莉却不愿意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许强只好诉至法院。
聊天记录显示,莉莉将离婚协议发送给许强后,称协议仅是供民政局办理手续使用,详细的财产分割协议待离婚手续办完后再重新写。在此之后,莉莉还在微信中多次表示,给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就是“走形式”,日后再重拟正式的协议。
许强称,当时莉莉急着办理离婚,他是碍于情面才同意先把婚离了,财产问题日后再解决。许强称,自己婚内没有过错,离婚后孩子也由自己直接抚养,签订这种“净身出户”的协议对自己和孩子都不利,明显不符合常理。
对此,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上述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尚未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达成约定的内容不成立。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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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晨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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