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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可以不付孩子抚养费吗?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是个大问题。客观来说,现在的生活压力较大,一个人养育孩子肯定不如父母双方共担。从法律角度来说,不付孩子抚养费也不是不行,但需双方协商一致。今天,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壮壮父亲李磊、母亲张欢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5月29日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男孩壮壮(2013年11月25日出生)抚养权归父亲李磊所有,张欢不付孩子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壮壮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一直由李磊自行承担。后壮壮以物价上涨,李磊工作不稳,收入没有保障,无力承担其生活和学习支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欢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共10万元。
张欢辩称:壮壮暑假开学后就读小学二年级,其所在学校系公办学校,费用较低。在离婚协议书中,自己与李磊明确约定不付孩子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背法律规定,壮壮诉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壮壮主张四年的抚养费及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标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壮壮父母就壮壮抚养费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虽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的合理要求,但是主张抚养费给付一方应就给付的必要性进行举证,壮壮父母李磊、张欢在民政部门已达成关于壮壮抚养费的协议,张欢不支付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现双方生活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壮壮也未提供其法定代理人李磊存在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据,故法院对壮壮的主张不予支持,壮壮的抚养费应由李磊负担。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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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晨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民商 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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