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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任战敏荣登国家级期刊《人民法治》封底人物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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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任战敏律师: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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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下旬,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荣登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国家级期刊《人民法治》杂志封底人物。作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任战敏倡导“让法成为一种责任和信仰”,这种思想同时也影响着冠领的每一个人。多年来,冠领律所一直秉持初心,为此不懈奋斗着!

  附:杂志《人民法治》2021年3月号(下) 所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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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敏律师: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文/旭阳  摄影/刘德华


  他是京城两百人律所的管理者,却总是常年出差奔赴法庭一线。

  他是央视法律栏目的常驻嘉宾,却总自谦是默默无闻的小律师。

  他年近不惑却依然勤奋好学,创立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年收过亿,他却不忘初心,时时倡导“让法成为一种责任和信仰”。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争做冠军中领袖,领袖中的冠军。

  他就是本期封底人物——任战敏律师。

  步入冠领律师事务所,满墙的锦旗照片,记录着律师们为当事人服务奔波服务的脚步。而任战敏律师的那句“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往往使当事人闻之落泪。正是这种坦诚相见的态度,让他对每一份信任都拼尽全力,换来了一份份肯定和荣誉。

  走进他们的1号会议室,满墙都是任战敏律师的各项荣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 

  CCTV《律师来了》全国十大人气律师

  CCTV《法律的道理》人气律师 

  CCTV《见证》栏目法律顾问  

  CCTV老故事频道《大家谈孝》特邀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广角》栏目专家团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青年频道《谁在说》栏目专家团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律师门诊室》栏目专家团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特邀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嘉宾律师

  《中国企业报》特邀嘉宾律师

  西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

  《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律师

  《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榜”评选获“年度律师大奖”称号

  满墙的荣誉无不体现了他积极参加社会普法和法律援助的成果。

  孟子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一名律师成长到一定高度,他所追求的不再是金钱和荣誉,更高的追求就是实现社会价值。就如同他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录制的宣言那样,“我的法治宣言是:让法成为一种责任和信仰,不忘初心,弘扬正气。”他也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他的法治宣言,通过《今日说法》等平台给普通百姓普及法律知识,相关的普法视频常常被各大法院的官方平台进行转发、宣传。

  2019年12月14日,CCTV-12《律师来了》播出了“背篓里的哭声”,节目中来自贵州省贵阳市的张女士为女儿小思思寻求法律帮助。经过案情展示、法理分析各环节,张女士从三位候选律师中选择委托任战敏担任小思思的诉讼代理人。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任战敏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关键性证据。随后启动诉讼程序,一审法院认定园艺公司侵害了小思思的人身健康权,判决园艺公司赔偿小思思各项费用12万余元,以及后续的残疾赔偿金;物业公司同时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补偿赔偿责任。近日,该案迎来了二审的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他的举止无不体现着一名律师的沉稳自信,但他的谦逊又让你很难和这些耀眼的荣誉联系到一起。他的朴实、不张扬、有思想让我们对他的经历充满了好奇。

  上篇:播种梦想,扬帆起航

  每一个男人的成长、成熟、成功都或多或少受到了父亲的影响。同样,在任战敏成长的道路上,受儒家传统思想文化影响很深的父亲,始终扮演着一个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律师来了

任战敏律师参加央视《律师来了》2019第三季人气律师颁奖仪式

  “纵然天涯海角,父亲的言传身教,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血液中流淌。”父亲生活朴实无华、做事一丝不苟、为人友善包容,这些优秀的性格和品行,就像一粒粒种子吹进任战敏的身体里。在父亲的精心呵护下,任战敏度过了欢乐的童年、幸福的少年和不断成熟的青葱岁月。在他的记忆里,从小就听父亲讲过包公的故事。包公手握尚方宝剑,惩治贪官污吏,不畏权势,为民伸张正义,这种青天大老爷的形象,早已在他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在对童年的回忆中,他一直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倘若我不好好读书,不能做个受人尊敬的人, 我会觉得对不起我的父亲。”

  父亲的言传身教塑造了任战敏勇敢正直的品格。而一部电影则彻底点燃了这位懵懂少年对追求正义的向往。

  任战敏在读高一的时候,看了一部叫《法外情》的电影。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因正当防卫杀人即将面临死刑判决的人,最终由于律师的有力辩护得以无罪释放。这让正义的少年任战敏感受了律师的伟大与魅力,也悄然播下律师梦的种子。

  “好好读书,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人。”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律专业。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留给任战敏太多太多记忆深刻的人和事,聊起那段激情飞扬的青春岁月,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在他的脑海里,四年法律本科的学习,并不像外人所想象的那样枯燥,“一群年轻人,每天为一些法律条文绞尽脑汁,为一些法学理论争论不休。在这样的环境里,你即使不去刻意学什么,也还是能学到很多,因为这个氛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你。”

  那段岁月,任战敏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自习室、图书馆乃至草坪上、石阶旁,每个角落都留下了他埋头苦读的身影。在所有的课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要算是法理学和哲学,法理学给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哲学则教会了他如何分析和看待问题。置身于书海中,任战敏不仅开阔了的眼界和视野,还锻炼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了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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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敏律师参加《法律大讲堂》节目

  通过四年的学习,任战敏深刻理解了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一种规则之治。作为规则,必须有效,而如何才能够有效,则牵涉到规则与事实的互动,由此法律成为一种现代生存之道。怀着铲除人间不公的侠肝义胆,性格倔强的任战敏相信,只有手握法律的宝剑,才能帮助那些遭遇不公的弱者。因此,大学毕业后,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个严肃的职业——律师。

  和每一个刚入行的青年律师一样,任战敏在踏入这个行业后也面临着两大困惑。一个就是办案经验不足。案件一般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非诉类业务,初生牛犊不怕虎,刚入行的律师往往心态比较急,总想着把所有类型的案件都做一遍,但实际上精力是达不到的。不过,任战敏展现出了那个年龄段少有的冷静和成熟。与其求全不如求专,此后,他便开始专注于民商事和行政诉讼领域,立志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中作出一些知名案件。

  在当时,选择行政诉讼领域作为主营领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当时的行政诉讼领域几乎还是一片空白,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年轻律师来说,传统的房产纠纷、婚姻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已经被老牌律所做得很成熟,很难再超越,而年轻律师想要突破,行政领域恰恰可以闯出一片天地。

  第二个困惑就是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的不理解。毕竟当事人大部分都是不懂法律的,有些时候因为不了解程序和规定、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就认为法院在有意拖延,其实哪怕法官在审查期限的前一天进行判决,也是合法的,这就需要当事人对律师以及法官的工作有所理解。为了取得当事人对自己乃至对整个律师行业的理解,任战敏十分重视和当事人的沟通过程,无论工作安排多紧张,收到当事人消息后,他总是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答疑。时至今日,他已经是一位全国知名律所的执行主任,在沟通上,他依然坚持亲力亲为。

  【勤勉刻苦,展露锋芒】

  和很多律师走过的路一样,任战敏刚入行时也经历了不少磨砺。那时,一切都是陌生的,什么都要从头学起。“记得我写的第一份起诉状,被师傅修改得面目全非,看着被圈圈点点的错误,我的脸滚烫。”从此,任战敏心里就燃起一团火焰,他暗下决心要刻苦钻研业务,有朝一日要成为一名知名律师。

  “勤奋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这句话对于刚起步的年轻人来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那时,为了写出一份满意的法律文书,任战敏经常修改到深夜;为了节省费用,他夏天挤两三小时公交车去顾问单位,下车时衬衫都是湿透的;他曾冒着零下十几摄氏度的严寒、只穿一件西装外套,在乌鲁木齐大街上拖着行李箱挨家寻找旅店住宿……虽然吃过不少苦头,但任战敏的心态一直是乐观的、积极向上的。而他的这种勤勉,也感动了身边人,他人生路上的老师,无不倾囊相授。摸索的道路总是布满了荆棘,好在任战敏是一个喜欢直面挑战,更喜欢战胜挑战并体味超越自己的人。回想起独立办案之初的情景,他坦言:“与收获的宝贵经验相比, 苦涩和尴尬都不算什么。”

  让任战敏至今难忘的,是早期代理案件时发生的特别一幕。那天,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环节时,对于一个举证责任问题,任战敏和审判长在认知上产生了分歧。“当时因为年轻气盛,我的言语过于激烈,被法警架出了法庭。”虽然再次开庭前,审判长向任战敏表示了歉意,并承认他对举证责任的划分出现了错误。但每每回想起这段往事,谈笑之余,任战敏都会进行深刻反思:“执业之初,我曾一度认为单凭掌握的法律知识和一副伶牙俐齿,就能走遍天下。但实践告诫我,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足智多谋更加重要。”

  在任战敏看来,针对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如何让法官、检察官接受你的意见,对律师来说是最重要的。说服的方式有各种各样,最重要的功夫是法庭上的表达。法庭上一定要让法官能听到律师的声音,品味出道理之所在。“你要用法官最能接受的方式去说服他,在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冲突与沟通中争取找到共识,这体现着一名律师的智慧。”经过大量案件的实践,任战敏和他的黄金搭档周旭亮律师逐步总结出了“胜诉共赢”的理念。

  中篇:胜诉共赢的坚定实践者

  【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熟悉任战敏的人都知道,他对律师这份职业有着一股莫名的激情,但他却说,“做律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没有像大家想的那么多姿多彩。”

  有人说,作家最美丽的语言是作品,律师最美丽的语言就是案例。每个成功的律师都有不同的办案技巧和办案经历,要真正走近一名律师,就必须精确分析和透彻理解他每个值得自豪和引起众人关注的案例。

  曾经有一个花季少女因为感情问题竟然差点经历了牢狱之灾。她的家人几经询问找到此时已颇有名气的任战敏。任战敏听完女孩儿的经历颇有感慨,当即决定接受委托,他当时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千万不能让这么年轻的孩子因为一场误会而经历牢狱之灾,一旦确认了刑事责任那么她的一生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因为自暴自弃而误入歧途。

今日说法

任战敏律师参加录制《今日说法》新媒体节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为年轻人的冲动,女孩儿怀了男友的孩子,但是男友不想要这个孩子并且想要跟女孩儿分手。此时,女孩儿经历了感情和身体上的双重打击。虽然男孩儿一家同意给女孩儿三万元的补偿,但是经历了被抛弃的痛苦,女孩儿心里还是气不过。可能是因爱生恨,也可能是想让男孩儿更多的补偿。事后,女孩儿暂时隐瞒了已经打胎的事实,又向男孩儿索要补偿,经过协商男孩儿又给了女孩儿两万元,后来男孩儿陪她去医院时发现已经打掉了孩子,所以男孩儿认为女孩儿这是诈骗报警处理。

     从情节上看,女孩儿的做法确有不妥,故意隐瞒了已经打胎的事实,但是毕竟也是事出有因,况且女孩儿更多是被抛弃后想要补偿的一种心理。如果真的被认定为诈骗罪而经历牢狱之灾,那么她的人生将又经历了一次重大打击,对生活可能丧失希望。

  任战敏在了解了详细事实后,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展开工作。一方面,他在专业上向检察机关讲理说法,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去说服检察官。任战敏提出,犯罪嫌疑人谎称自己未堕胎骗取被害人两万元的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其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系初犯,认错态度好,其人身危害性较小,积极进行了退赔,没有逮捕的必要。

      另一方面,任战敏和对方家属寻共情,多次与对方家属、受害人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劝导女孩儿的家属进行退赔。最终,在任战敏的不懈努力下,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决定不予逮捕。一个花季少女在这个勤勉专业律师的努力下,成功避免了牢狱之灾,化解了与前男友的感情纠纷,现在生活的十分美满。对于一名律师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件标的不大、收费不高的诈骗案件,但是这个案件的结果对一位花季少女来说可能挽救了她整个人生。

  【以专业赢得公平,以法治促进和谐】

  任战敏代理的一起涉上海房产继承的诉讼也十分经典。他所代理的四位原告当事人中,有的持中国国籍、有的持美国国籍,分别居住在北京市、南宁市,还有居住在美国的,四位原告与被告之间还是舅舅与外甥女的关系,案情比较复杂。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亲人之间对簿公堂呢?究竟为何散居不同地域的亲人会因为上海的一处房产发生纠纷呢?

  这是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涉案标的物是位于上海徐汇区的一座房产,市值620万元。听起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可是其中纠葛却十分复杂。

  2012年4月17日,被继承人周某范在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写明案争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由四个弟弟即本案的四原告及其女儿即本案的被告钱某共同继承。可是,四原告认为被告钱某自1980年赴美移民,几十年间很少回国照顾被继承人,也不愿将被继承人接至美国生活,被继承人日常生活主要由原告方照顾,被告对被继承人存在遗弃的行为,被告无权继承或应该少继承。被告钱某辩称,不是自己遗弃母亲,自己曾多次帮助母亲申请赴美,但因签证等原因,始终遭拒,故不存在被告故意遗弃母亲的事实。被告还主张母亲在立遗嘱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并无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因为是家事案件,任战敏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做出了有力回击。关于被继承人民事行为能力及其所立遗嘱的效力问题。虽然被告提供了被继承人周某范于1967年3月30日就诊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诊断意见书,但两位律师指出,该意见书并未证实被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此后的几十年直到被继承人死亡前均未再有类似精神疾患的就医记录,所以无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特别在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且,两位律师还提供了多项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生前多次表示此房屋应该由周家后代继承的意愿,从多个角度论证该遗嘱的有效性及其主张的合理性,从而说明四位原告应当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该观点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认定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真实有效。关于被告钱某是否存在遗弃被继承人及各继承人继承份额的争议。两位律师在法庭上首先强调了在被继承人晚年生病期间,被告钱某回家次数有限,所尽的义务是欠缺的,而原告等人对被继承人的关心、照顾较多,应予肯定。其次,基于公证遗嘱的存在,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对其遗产处分的意愿。

  就是这样一件复杂但普通的继承案件,让这位任劳任怨的律师深刻体会到律师这个职业的重要性。正所谓“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律师作为帮助社会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员,每一个案件不论大小都代表一个社会矛盾的存在,每解决了一个小的家庭矛盾,就是为社会维护了一次公平正义,也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一次贡献。

  【最高荣誉——在最高人民法院胜诉】

  执业以来,任战敏先后代理过数百个案件,涉及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金融纠纷、涉外纠纷等多个领域。但让他最自豪和有成就感应当是他代理了大量的行政拆迁案件。“当我为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的时候,能深切感受到他们的无助。那时,我感觉自己有责任站出来, 运用我的专业知识为他们讨回公道。”任战敏说这句话的时候又仿佛想起了父亲要他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的教诲。

  前不久,一篇名为《冠领任战敏律师代理某水电站强拆赔偿案在最高法院胜诉》的文章被各大法制新闻网站转载。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和张婷律师代理的某水电站强拆赔偿案件,在最高法院获得胜诉。在案件再审中,任战敏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充分举证和法律关系的深入辩析,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裁定书中直接认定征收方强拆行为违法,并对后续责任机关和行政赔偿范围的确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自营水电站遭强拆

  1999年,许先生在广东省某市建设了一个自营水电站以及附属的职工宿舍楼,后来,根据阳春市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该水电站的宿舍楼被列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依据宿舍楼房产证上的登记找到水电站的原所有人许先生协商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但许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将水电站转让给了徐先生,补偿事宜应当跟徐先生谈,所以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而征收方并未与宿舍楼的实际拥有者徐先生签订补偿协议,而是直接下令强制拆除了案涉宿舍楼,留下一片废墟。同时强拆行为还破坏了水电站发电设备、水井以及周围的果树。徐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找到律师提起确认强拆违法和行政赔偿的诉讼。

  一审、二审遭挫折

  一审阳江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水电站转让协议,徐先生取得的只是水电站的经营权和经营设备所有权,并未获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另外,关于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是否造成徐先生经营水电站的停产停业及损害其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本案中,原告没有举证证实某镇政府实施强制拆迁房屋的行为造成其经营的水电站停产停业及损害其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其提出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缺乏相应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基本认同一审法院的认定,同时将行政征收和行政赔偿结合起来,提出徐先生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系案涉房屋的权属人,其与该房屋征收行为之间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适格赔偿请求主体。

  经过对这两份判决的研判,任战敏认为,两审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判断和法律的适用皆存在重大错误,这个案子必须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

  提案件要点直击原审错判

  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庭审中,针对征收方的辩解意见,任战敏铿锵有力地提出:

  第一,案涉房屋属于水电站附属的职工宿舍楼,徐先生已经通过转让协议受让了水电站的全部经营权,水电站作为合法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当然可以运营其全部经营所用设施,也包括案涉房屋。

  第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虽然案涉房屋仍登记在许先生名下,但是案涉房屋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水电站,水电站与房屋强拆行为当然具有利害关系。

  第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征收方在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了案涉房屋,明显违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其强拆行为违法。

  再审判决明是非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支持了任战敏的代理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中,虽然法院认为被诉强拆行为未经实体审查,所以应当发回重新审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紧接着就在下一部分明确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属于违法,这就意味着下级法院在对本案强拆行为进行重新审理时,只能在确认征收方违法的基础之上,确定具体应当承担责任的部门。

  同时,针对案涉强拆行为的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指出,虽然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但是如果因为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案强拆行为导致案涉房屋以外的其他损失,比如屋内损失等,重新审理本案的法院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分配举证责任,并在损失的确存在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情况下,合理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锦旗

客户向任战敏律师赠送锦旗


  这样一来,虽然案件被发回重审,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审过程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奠定了重审的基准,这将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实现。

  本起案件由于存在法律中的疑难点导致当事人维权过程历经波折,但是任战敏基于其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法律功底,认定案件必然不止于此,坚持将其申请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并最终大获全胜。

  类似的胜诉案件还有很多,轻轻点击鼠标,就能在网络上找到一些关于任战敏的过去: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规模最大的影楼及餐厅拆迁案;山东郛城县数千平方米儿童医院门诊楼拆迁案;郑州农民贾彩凤3000余平方米养殖场厂房拆迁及300平方米住宅拆迁案。

  下篇:带领冠领律所冲向世界之巅

  千金易得,知己难觅——与周旭亮律师创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人生所贵在知己,四海相逢骨肉亲。2011年任战敏遇到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搭档周旭亮律师,两人不仅在工作上合作天衣无缝,在性情上都是胸怀正义之人。两人一见如故,偶然间在洗手间的一次闲谈,让两位有志之士决定去挑战更大的舞台。

  冠领——称冠全球,引领风骚。两位创始人决定律所名字取“冠军”的“冠”字和“领袖”的“领”字。寓意争做“冠军中的领袖,领袖中的冠军”,着眼于打造世界一流律所。从选址到管理,从业务到服务,接触过这家律所的人无不感受到其蓬勃的朝气。

任战敏律师(左)与周旭亮律师(右)在《法律的道理》录制现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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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选址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宣武门地铁站G口出来就是这座二环内的标志性建筑。15楼的15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远眺可以看到国贸的中央商务区,近观可以看到国家大剧院、人民大会堂。晨可享北京第一缕阳光,晚可赏京城最美的夕阳。

  得益于人性高效的管理模式,冠领所已是200多人的大型法律团队,成员中拥有众多211、985高校毕业生,且在昆明、郑州等城市建立了分所。在两位将军的带领下,冠领所被打造成一个极具包容性的舞台。各种人才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角色。“不让雷锋同志吃亏,不让南郭先生揩油”。这句冠领所格言只有这种白手起家的创始人才能捍卫。

  任战敏成名于行政领域,但是在他的带领下,冠领所已然发展成为全面开花的综合律所。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常年法律顾问、房屋拆迁纠纷、重大刑事案件诉讼、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破产重组等领域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特别是律所的业务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中国自古讲究家庭和睦,在传统的家事业务: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等方面,冠领所已经打造出一支成熟、强大的律师团队。着眼未来,在日益重视的环境保护、互联网科技发展等方面冠领所也积累了开创性的经验。

  任战敏作为律所的领军人,以“伸张正义,为民解忧”为执业信仰;以“当事人利益至上”为执业理念;以“诚实勤勉,严谨务实”为执业原则;以“不为权动,不为名利”为执业操守。愁当事人所愁,急当事人所急,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在这种理念下,整个律所形成了服务至上的理念,走进律所就可以看到满墙的锦旗,这是冠领人取得的一份份满意答卷。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奋战在庭审一线的管理者

  人的情性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没有压力,这种惰性就会蔓延滋长。任战敏决不允许自己松懈懒惰,每次定下的目标,就是他不断前进的动力。因为经常出差在外,他养成了在飞机火车上思考的习惯,而“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是他经常揣摩的问题。他说,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不然,阶段不同,答案亦不相同。

  他把其大致归纳为以下“三要三心”:

  (一)所谓“三要”:

  一要做到“三勤”。人们常说,最远的距离是从心到手的距离,人们往往是想 的多,行动上却跟不上。任战敏认为,要克服这些人性的弱点,首先脑子要勤,多思提高悟性,有悟性才会不断有收获;其次是手勤,要多看、多写;第三是要腿勤,要积极做好工作。

  任战敏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本次访谈中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他在回答的同时都会记录在笔记本上。他说,这是他在工作中养成的一个习惯, 他做过的任何一个案子,都会留下一份完整的“笔录”。

  二要力争“精益求精,尽善尽美”做业务。永远不要认为自己完全准备好了, 对于承办的案子要反复琢磨,要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周全,而不是把辩护词、代理意见写好,搁置在一边就再不动不改了。他时常告诉自己:“每天都会接触很多业务,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可能一辈子就只有一次,我就更应该竭尽所能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所以,做每一案件,他都是 “如履薄冰”,高度严谨。

  三要注意细节。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关注细节是负责的具体表现,要把小事 做细,做透,做精。对法律文书,他要反复审查核对,决不允许出现错字、别字、漏字,甚至连标点符号也要准确。他说,这不仅是水平问题,更是责任心问题,是态度问题。

  (二)所谓“三心”:

  一是敬业心。目标不是口号,实现目标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坚信事业是高尚的,行动上才会执着,有了执着的行动,肯定会有一番事业。应牢记,“在法律的入口处,只欢迎那些能吃苦并最大限度地坚忍不拔、坚韧自信和忠诚的人,那些存有消极精神的人与意志不坚定的人请勿入内”。

  二是责任心。对律师而言,工作不应该只是量化的生产,更应该是质的提高。律师应该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除此之外,还应该对合作的律师负责。

  三是上进心。“态度决定一切,成功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要求一个人要永远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要永远充满激情,永不言败。无论是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不论受到批评还是得到表扬,不论是在获得荣誉时还是受到委屈时,都要学会积极的思维,积极思维的力量是无穷的。

  任战敏说,在他的执业生涯里,始终抱着“三要”和“三心”一步一步走过来,其间遇到过挫折、受到过冷眼与嘲笑,以及太多的失落和无奈,但也总伴有努力之后的回报与欢喜。他把这些暂时的挫折都当作执业历程乃至人生历程中 异常宝贵的财富,因为没有它们,就不可能有现在的他。

  他还是一名时间管理高手,细化到每一小时、每一分钟的工作,他都安排的井井有条,丝毫不敢懈怠。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后,他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会。他的行程簿总是填得密密麻麻,经常一天之内辗转于两个城市之间,按他自己的话说,“我没有一分钟能闲着,平均一个月下来,待在北京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四天。”即使这时他的团队已经200余人,他依然坚持在庭审一线,这大概是对“律师”这个职业本身的着迷,每天都在实现着16岁那年就立下的梦想。受他的影响,整个律所上下都讲究务实之风,冠领律师的足迹早已遍布大江南北。

  这就是一位有担当、有理想、有魄力的律师。在业务上勇于追求最高最强,在社会上敢于担当乐善好施,在管理上善于自律以身作则。律师,这个承载太多光荣与梦想的职业,这个在青春年少时放飞的梦想,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让他在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中尽情翱翔,乐此不疲。

  在任战敏留给人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不是他帅气的外表,不是他满墙的荣誉。而是他桌子上那一摞摞案卷,一面面锦旗,是他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坦诚相见、竭尽全力,不辜负每一份信任。

  “我的法治宣言是:让法成为一种责任和信仰,不忘初心,弘扬正气。” 任战敏如是说。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21年3月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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