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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心肝宝贝,但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命运凄苦的群体——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大多遭遇了孩子尚且年幼就被抢走甚至藏匿,很多人至今都见不到自己的孩子。更让她们有苦说不出的是,藏匿孩子的人是孩子的父亲。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主要跟大家讲一个对方抢孩子的案例。
孩子的抚养权本来可以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解决,而对方抢孩子的行为,最受伤害的反而是孩子。刚子和妻子梅梅在儿子出生一年后因矛盾开始分居。儿子一直由梅梅照顾。在儿子快2岁时,刚子未经梅梅同意突然将儿子抱走。自此,梅梅再也没能见到自己的孩子。2012年7月梅梅向法院起诉。鉴于当时孩子还未满2周岁,法院判决梅梅和刚子离婚,儿子由梅梅抚养。然而,刚子没有履行判决,而是将儿子抱回老家,交由自己的父母养育。学龄时以假名字为孩子办理了入学手续。直到2018年孩子8岁,梅梅在福建找到了儿子就读的学校,刚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由其本人抚养。
法院认为,刚子擅自抱走年幼的孩子,导致孩子从小失去母爱,对梅梅和孩子都造成了严重伤害。之后刚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以假名字为孩子办理入学等种种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母亲找到孩子。刚子只有在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的前提下,且梅梅确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法定情形,或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有权主张变更抚养权。刚子前提基础违法,法院最终驳回刚子的诉请。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依据法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方抢孩子看似是很利己的行为,实际上,抢了孩子的人并没有用心地照顾孩子,反而给不了孩子良好的教育和关爱。如果遭遇对方抢孩子,请尽量找律师帮忙维权。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方抢孩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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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晨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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