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活中,情侣之间的金钱往来往往不会签订合同或进行明确,但花无百日红,当发生争议时,在这种借贷纠纷当中,该如何认定转账的性质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借贷纠纷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专业借贷纠纷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小张和珊珊是男女朋友关系,在恋爱期间,小张向珊珊转账20万元,次日,珊珊又向小张转账10万元,但是剩余的10万元一直没有返还。
2018年3月,小张与珊珊分手,小张要求珊珊返还该10万元未果,于是诉至法院。
珊珊答辩称:该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双方在恋爱期间,小张的自愿赠与,且该款项已用于双方的日常消费。
那么,在这起借贷纠纷当中,该笔款项到底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呢?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情侣间转账的性质的呢?
借贷纠纷律师认为:
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性,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往往难以区分是借贷还是赠与,如存在借贷证明,则应认定为借贷。而如果无法区分,还要参考财物的大小和赠与性质。
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日常消费赠与,应当认定为双方为维系情感所必要的支出,应当认定为一般性质的赠与,不应要求返还。而大额的财物一方往往是基于结婚的目的而向对方支付的款项,在双方恋爱关系解除后,对方应当返还。
最终,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涉及金额10万元,已经超出了小张和珊珊日常生活所需,且次日珊珊存在返还行为,且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而珊珊也未提交证据,因此应认定为借款,珊珊需要返还。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借贷纠纷领域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