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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1:23:2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的冬日,东城区某个四合院在晨光中显得格外宁静。这座承载了几代人记忆的老宅,如今因一纸判决书掀起了波澜。张磊站在院中,望着斑驳的砖墙,思绪回到了四十年前。
1983年,国家落实私房政策,张家14间曾被收归公有的祖宅得以发还。彼时张磊的父母早已离世,房产需由家属共同继承。家族会议上,张家的几名子女协商一致,最终决定每家出资购买相应份额。
其中,张磊分得2间,远嫁吉林的姐姐张慧来信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将她分得的1间房屋归张磊所有。之后,张磊支付了1300元补交款,但因房管所的程序性要求,房屋暂时被登记在张慧名下。出于对亲情的信任,张磊未多争执,心想“一家人何必计较”。
然而,时间冲淡了承诺。2021年张慧去世后,她的三个女儿逐渐对房产归属提出异议。2022年,三姐妹突然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套由母亲挂名登记的房屋。张磊愕然不已,当年的口头协议在法律的审视下显得苍白无力。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他的诉求,认为“借名买房”的关系不成立。
无奈之下,张磊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律师祖红敏、李辽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脉络。两位律师发现,一审的症结在于“借名买房”的定性这并非简单的借名关系,而是基于家庭协议的历史遗留问题。于是,律师决定从三方面突破:一是证明张慧放弃继承的真实性;二是厘清张磊出资与房屋权属的关联;三是通过长期占有使用的事实,佐证实际权益归属。
紧接着,律师调取了1983年的书信原件,其中张慧亲笔写道:“房子我就不要了,你们处理吧”,这清楚地表达了张慧放弃继承案涉房屋的意见。另一方面,律师又从房款支付凭证入手,发现张磊的1300元出资恰好覆盖其本人及张慧份额的应缴金额,而张慧一方从未支付过任何款项。此外,律师还收集了四十年来张磊修缮房屋、缴纳水电费的证据,证明其长期实际占有的事实。一切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张磊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庭上,冠领律师沉稳陈词:“本案并非单纯的借名买房,而是家族内部对发还房产的合法分配。张慧的放弃意思明确,张磊的出资与占有事实连贯,足以认定案涉房屋仅是挂名登记在张慧名下,实际权益由张磊享有。”
2024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案涉争议房屋变更登记至张磊名下。
至此,冠领律师以专业与细致,为张磊守住了四十年的等待,也为历史遗留的家族纠纷画上了温情的句号,收获了张磊的真心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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