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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1:25:0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4年9月,上海的街头依然弥漫着夏日未散的热情。吴彬,一个来自上海虹口的热心肠老人,在一次逛街途中,他结识了来自四川的王丽。两人相谈甚欢,从日常琐事聊到人生百态,很快便成了忘年之交。
关系熟络后,王丽时常向吴彬倾诉家中的困境,尤其是有笔高达20多万的债务,让她夜不能寐。吴彬心地善良,看到王丽焦急的神情,心中不禁生出一丝怜悯。正巧彼时的吴彬正打算再买一套房子,但苦于购房资格限制一直未能如愿,于是一个念头在吴彬的脑海中闪现:何不借名买房,既帮王丽解决了债务问题,又满足了自己的需求?
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2014年11月,吴彬从自己的银行账户中取出了10万元,交给王丽作为借名买房的报酬。一个月后,吴彬又陆续向王丽转账了100万元,王丽拿着这笔钱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房屋,并承诺等待时机成熟便过户给吴彬。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吴彬所愿。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彬多次向王丽提出归还房屋的要求,但王丽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吴彬的心中渐渐生出一丝不安,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被欺骗了。
多次沟通无果后,2023年12月,吴彬急忙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初步研判案情后,指派律师刘洋、彭超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随后,律师向法院申请了非诉财产保全,成功冻结了王丽名下的200万元银行存款,并查封了登记在王丽名下的案涉房屋。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律师代理吴彬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律师指出:借名买房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本案中,从双方的资金往来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吴彬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而王丽仅是名义上的房产登记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吴彬有权要求王丽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与此同时,律师在庭下主动约见了王丽,耐心向她释明法理。最终2024年3月,经过几轮细致的调解,王丽同意于2024年4月3日前配合吴彬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不久后,吴彬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至此,吴彬终于可以安心地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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