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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1:26:1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3月,上海松江区庄严的法庭上,九旬老人乔女士颤颤巍巍地接过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意味着母女间历时数月的房屋争夺战,以乔女士重获房屋画下句点。乔女士眼眶湿润地握着冠领律师的手说道:“没有你们,我这把老骨头或许连家都没有了......”她为何发出这样的感叹呢?
乔女士在上海松江区有一套房屋,已至耄耋之年的她本应在四个女儿的陪伴下安享晚年,没想到却因为这套房产陷入了亲情与利益的漩涡。2023年2月,二女儿小严提出将该房屋过户到她名下,乔女士为了保障其他女儿的利益,并未同意。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小严多次劝说母亲过户,并表明她只是代为保管,若乔女士离世,房屋仍由四姐妹均分。
乔女士耐不住小严软硬兼施的劝说,于2023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载明乔女士以80万元将房屋卖给小严,但实际并未交付款项。小严随后带母亲办理了过户手续。
房屋过户后,小严的态度骤变,几乎没来看望过乔女士,甚至很少有电话联系。乔女士将此事告诉其他女儿,她们认为这是母亲的养老房,登记在母亲名下更为妥当。于是三人轮流联系小严,要求将房屋过户回乔女士名下。没想到小严竟将三姐妹的联系方式“拉黑”,拒绝沟通返还事宜。乔女士这才惊觉,所谓的“保管均分”竟是谎言。气愤又失望的她决心拿回房屋,于是在大女儿的陪同下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律师陆文佳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敏锐意识到此案的关键在于“虚假意思表示”,虽然双方白纸黑字签订了合同,但还有很大的转圜余地。在安抚好乔女士的情绪后,律师展开了细致调查。通过调取小严与其他姐妹的聊天记录发现,小严在聊天中明确提到“我只是保管员,房子最终大家平分”“过户是为了省税”等内容。这些证据可以直接证明乔女士与小严并无真实的交易意图,小严是以保管之名行侵占之实。
律师又查看了案涉合同,虽然形式完备,但乔女士从未有出售或赠与房屋的真实意愿,小严也未支付房款。80万元交易价格纯属虚构,合同本质是“借买卖之名行过户之实”。根据《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另外,律师还了解到,乔女士并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又是高龄老人,属于弱势群体,她并不清楚在案涉合同上签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基于公平原则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角度,案涉合同都应属于无效。冠领律师根据以上信息整理出清晰的代理意见,随后代理乔女士对小严提起诉讼。
庭审中,小严声称案涉房屋是乔女士赠与她的,并非买卖,所以双方过户时并未支付房款。
冠领律师精准把握“虚假意思表示”这一核心,通过证据链与法律条文交叉论证,指出案涉合同无效,反驳了小严的“赠与”辩解。律师还特别强调,乔女士作为一位目不识丁的老人,如何理解复杂的法律文件?小严利用亲情与信息差,诱导母亲签订合同,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审理后,高度认可冠领律师的主张,根据小严“保管员”的陈述,认定乔女士并没有赠与房屋的意思表示,故判决确认乔女士与小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双方限期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产权恢复登记至乔女士名下。
这场胜诉的背后,是冠领律师团队的专业与坚守,他们用法律之剑揭穿亲情枷锁下的谎言,成功守护了九旬老人的栖身之所。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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