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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0:57: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都属于较难把握的法律课题,复杂的案情外加评判角度的不同往往让人难以定夺。接下来,跟着小冠来学习下关于“正当防卫”的内容吧。
一、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一共对“正当防卫”做了三款规定:
【一般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构成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
1.起因条件
防卫起因是国家或个人权益等受到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2.主观条件
防卫意图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3.对象条件
防卫客体是不法侵害人。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4.时间条件
防卫时间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若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或尚未开始,则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以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限。
三、正当防卫的几个误区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4.防卫挑拨式的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不属于正当防卫。
5.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如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总之,制止犯罪、惩恶扬善的方式有很多种,正当防卫只是其中一种,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不是最优的选择,大家要学会用智慧和法律去保护自己,遇事需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因争强好胜而不计后果,鲁莽行事。但当本人或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遭遇不法侵害时,也要勇于拿起刑法第二十条赋予的法律武器向不法行为作斗争,正确行使防卫权。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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