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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1:07: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公司经营中,前台门面的装点尤为重要,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公司在客户心中的层次。前台工作人员作为接触客户的第一关,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必须品貌端正气质良好。2000年出生的南方姑娘王玫(化名)正好符合这一标准。2022年9月,她顺利入职一家美容院,担任前台导诊工作。每月税前工资为5500元,这对于年轻的王玫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然而,到了2024年3月,王玫的岗位被领导调整为见习咨询助理。这个岗位的工资计算方式与前台导诊有所不同,绩效工资降低1000元,而且与团队业绩挂钩。王玫在这个岗位上待了两个月,未能拿到任何提成,导致她的每月收入不升反降。尽管她多次与领导沟通,希望能调回原岗位,但领导始终不同意。
紧接着,沟通不畅导致了更糟糕的结果。领导收回了王玫的工作微信和手机,并更改了工作电脑的密码。在这种情况下,王玫无奈地离开了美容院。但她心中对自己的遭遇仍感到不平,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于是,王玫找到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冠领的张莎律师在了解了她的情况后,告知王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她有权主张美容院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美容院应向她支付1.1万元。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王玫提起了劳动仲裁。在这过程中,美容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王玫是主动离职的,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应当向王玫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事实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美容院的说法有失偏颇。
冠领律师纠正了美容院相关负责人的错误观点,表示:本案中,美容院在未与王玫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收回了她的工作微信、工作手机及工作电脑的密码,导致王玫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属于用人单位未能向王玫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王玫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1万元(5500元*2个月)。
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用人单位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王玫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1万元。
王玫对仲裁结果感到满意。她表示,通过这次经历,她学到了很多关于劳动法的知识,并且更加明白了在职场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冠领律所提醒所有职场人士,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在发生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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