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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0:13:5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钱亚洲律师、赵玉蝶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行政复议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同意申请人(委托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终止行政复议。
20世纪70年代,现位于上海浦东某地积极开展生产建设,准许生产队将一块总面积2.5亩的建设用地用于仓库建设。历经几十年发展变革,这一块地于2010年7月周转至孙茂林名下。获得系列审批并与前使用人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及《土地使用协议》后,孙茂林利用原仓库设施逐步开展生产生活,用以维持全家生计。
2023年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有关部门突然向孙茂林下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孙茂林使用该地块经营仓库的行为定性为非法占地,要求孙茂林限期拆除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然而,孙茂林把决定书翻来覆去看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有关部门出具的处罚依据。当孙茂林向有关部门询问详情时,有关部门更是采取了不表态、不说明、不沟通的态度与措施,使得孙茂林一度无处说理。
由于正处年关,孙茂林一番周折无果,这件事便被拖到了2024年3月。见孙茂林迟迟不肯动工拆除仓库厂房,有关部门表示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平白就要遭受无理由的强拆,孙茂林对有关部门的行为十分不理解,思来想去决定寻求法律庇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到咨询电话后,迅速研究案情并指派钱亚洲律师代理本案。
调阅该仓库所属地块的历史周转记录以及权属证明后,冠领律师发现,虽然直到孙茂林接手的流转过程较为复杂,最初的审批资料历史久远,但这些历史因素均对孙茂林持有、经营该仓库的合法性没有影响。与此同时,冠领律师还敏锐地发现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诸多法律漏洞。据此,冠领律师代理孙茂林向上级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冠领律师向上级机关详细阐释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以及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的不合理之处。首先,案涉土地自1971年起的流转历史均有资料可查,孙茂林接手时有关合同签署、权属登记等步骤明确合法,土地上的仓库及其他建筑设施均经审批建设,孙茂林不存在非法占地的情况。其次,有关部门所下发的处罚决定中,延续使用非法占地这一错误前提,以至于法律适用有误。
此外,我国《行政处罚法》有关于法不溯及既往的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以案涉土地及仓库投入使用后才生效的法律文件为依据,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原则。最后,有关部门作为县级以下部门,在无权作出该处罚决定的前提下,又侵害了孙茂林的陈述和申辩权,存在滥用职权、执法明显不当的可能性。因此,有关部门对孙茂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予撤销。
2024年3月下旬,上级机关很快受理本案并向有关部门询问详情,有关部门这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意与孙茂林就此事进行协商。随后,冠领律师趁热打铁与有关部门展开多次协商,最终有关部门自愿撤销该决定书,孙茂林自愿撤回行政复议。
“我的仓库保住了,没违法也没被拆除,还没打官司,这可是双赢啊!”问题解决后,孙茂林终于松了一口气,握着冠领律师的手表示感谢。(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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