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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为广东广州职务侵占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2024-08-08 10:21:5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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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应斌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涉嫌职务侵占罪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委托人)不起诉。

张锐诚(化名)是广州某汽车公司员工,担任技术部整车品质科带班组长,负责打印耗材的申购。2023年6月,他将部门领取的废旧打印机硒鼓运出销售,共赚得15.9万元。张锐诚本来只打算废物利用,帮助公司回收资产,可当他见到款项如此巨大,且公司章程并未授权他如此操作后,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做了错事,于是主动向公司纪委投案并如实交代了情况。

冠领律师为广东广州职务侵占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张锐诚随后联系了买受人,回购了全部硒鼓并将其退还给公司。2023年11月,公司纪委在调查后认为,张锐诚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张锐诚遂手写了一份《悔过书》,明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立案后,以张锐诚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对他刑事拘留,并认为他主观恶性较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对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张锐诚被释放后,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为他提供辩护,尽可能争取宽大处理。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刑辩经验丰富的张应斌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经过后,依据公司核查的损失情况,指导张锐诚全数补齐了公司的损失。公司随后出具了《谅解书》,对张锐诚的行为予以谅解。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冠领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

首先,张锐诚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没有实际造成公司财产损害,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规定。

冠领律师为广东广州职务侵占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其次,张锐诚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张锐诚没有犯罪前科,此次所涉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其主观恶性较小,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对他免除刑事处罚。

最后,恳请检察机关能够从法律与人文关怀并重的角度出发,对张锐诚采取更为宽容和审慎的态度,综合考虑本案背景、行为动机,以及张锐诚对于改正错误、回归社会的强烈愿望,给予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3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张锐诚不起诉。

本案表明,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和赔偿,即使存在职务侵占行为,检察机关仍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轻微犯罪行为的宽容态度,以及对改过自新机会的重视。在此,也希望大家能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日常行为,避免在无意中触碰法律红线。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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