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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4-08-02 11:28:4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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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康曼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一、被告四限期共同向原告(委托人)清还借款本金13万元并支付利息。

2014年1月,石聪夫妇因经营皮具厂的需要,陆续向万勇军借款13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万勇军将钱转到石聪夫妇指定的账户后,对方却一直未偿还任何款项。万勇军虽然时常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的方式进行催收,但由于对石聪夫妇的信任和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他从未想过石聪夫妇有赖账的可能,也未采取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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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3年10月,万勇军的手机不慎丢失,导致他失去了石聪夫妇的联系方式,多年来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也随之消失。这下万勇军有些心慌了,才反应过来石聪夫妇拖延还款竟然长达近十年,而如今更是连对方的人影都找不到了。就在他不知所措时,家人提醒他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他于是赶忙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康曼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为了查明案情,首先调查了皮具厂的工商内档,发现石聪夫妇早在2014年11月时,便将皮具厂及皮具厂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了石聪的妻弟,后妻弟因经营不善,已于2016年4月清算并注销了公司,且在清算报告中承诺:“皮具厂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冠领律师提出,石聪夫妇在没有通知债权人万勇军的情况下转让债务,严重损害了他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之后妻弟擅自清算的行为,更是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为了最大限度实现万勇军的债权,冠领律师以石聪夫妇、妻弟等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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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借条》显示,石聪夫妇共同向万勇军借款13万元,且万勇军已足额提供了借款,因此双方的借贷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并未载明借款期限,故万勇军有权随时向石聪夫妇主张还款。

石聪等人可能自知理亏,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法院缺席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判决:石聪夫妇限期向万勇军清还借款本金13万元并支付利息。

本案中,冠领律师帮助万勇军查清了案涉债务的流转情况,指出因债务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将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该转让债务的行为无效,保障了万勇军向法院申请执行以实现债权的可能性,维护了他的财产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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