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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劳动仲裁案胜诉

2024-07-24 10:27: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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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旭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劳动仲裁案,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裁决书》,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委托人)退还包装费用7.5万元,并支付律师费。

随着综艺节目的增多,不少年轻人梦想成为练习生,通过选秀出道成为娱乐圈新生代偶像。设置专门课程的教育培训机构随之出现,专门培训练习生,然后推向选秀节目或者影视剧组,从招募、培训到出道已成为一条产业链。然而,培训出道真的像合同签订时承诺的那么“美好”吗?

2021年6月,年方6岁的沈妙菡在母亲徐丽莉的安排下,与一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艺人合作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为沈妙菡制定培训课程,努力将她培养成全面发展型艺人,并提供专业服务团队,积极为她寻觅演出或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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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丽莉认为自己的女儿天真可爱,距离成为真正的娱乐明星,只是欠缺一个曝光机会。她认为传媒公司为沈妙菡提供的“走红”方案非常靠谱,于是痛快缴纳了8.8万元“包装费”。然而沈妙菡仅仅去上了几节课后,公司就通知徐丽莉,称其已进行整体搬迁和装修,且由于疫情影响,培训课程需要暂停。

徐丽莉此时还没有想到传媒公司可能“卷款跑路”,反而认为在沈妙菡无法继续上课的情况下,公司会出于“补偿心理”为女儿争取更多演出机会,增加曝光量。徐丽莉的想法很美好,可是传媒公司却仿佛忘记了沈妙菡这个“艺人学员”,整整半年都没有主动联系她,不仅没有为她提供任何演出机会,就连协议书中约定的形象包装、企划推广、媒体宣传等服务也全都打了水漂。

直到2022年8月,为女儿的“星途”揪心不已的徐丽莉,在无意中查询传媒公司企业信用信息时,愕然发现其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现已不在北京营业。徐丽莉这才反应过来,传媒公司可能自始就没打算好好地履行合同,之前的许诺无非就是为了“骗”她交钱罢了。

徐丽莉立刻打通了传媒公司的电话要求解约退钱,谁知对方却表示双方在签约时,协议书中有多处标明“不予退费”,且公司已经为沈妙菡同期学员提供了演出机会,后续完全有能力为沈妙菡提供协议书中约定的演出机会,协议书中并未约定公司提供演出机会的具体时间,因此公司并不存在任何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行为,徐丽莉无权要求退费。

传媒公司又提出,徐丽莉单方提出解除协议书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应向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公司为培训沈妙菡支付的相关费用及损失。

徐丽莉被传媒公司的态度气得说不出话来,于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为她和女儿讨一个公道。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旭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劳动仲裁案胜诉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根据双方在《艺人合作协议书》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代理沈妙菡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艺人合作协议书》到2023年6月到期,距今已不足两个月,根据合同约定,传媒公司要为沈妙菡安排13次演出活动,显然不可能完成,由此可见,传媒公司并未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符合《民法典》关于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

其次,从该公司营业执照中记载的经营范围来看,该公司并不具备表演、培训的资质,且其目前已被列为限消令对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继续经营的可能性也不大,不具备履行合同的现实可能。

最后,《艺人合作协议书》中约定的培训课程只完成了一小部分,其余传媒公司应履行的包装义务、安排演出义务、拍摄广告义务则完全没有履行,因此在终止协议后,传媒公司应视义务的完成程度,退还剩余款项。

仲裁委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4月作出裁决:传媒公司向沈妙菡退还包装费用7.5万元,承担一半仲裁费,并向沈妙菡支付她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父母的心愿。影视行业近年来的蓬勃发展,让许多年轻一代的父母产生了让子女成为众人瞩目的明星的想法。但是有些艺人培训公司的运营不规范,无法按其承诺提供艺人培训服务的情形是非常常见的。在此情况下,冠领建议各位家长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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