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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济宁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两审两胜

2024-07-17 13:58:5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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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的宋先生年逾花甲,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农民。大半辈子与土地为伴的他,今年却因土地摊上了官司,人生第一次当被告,而告他的还是村委会,让他感到非常恐慌。这事说到底,还是得从一纸合同开始。

2002年7月,宋先生与本村村委会签订协议,花2万元取得了村内一片闲置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双方约定20年后,村委会将扣除宋先生名下同等面积的责任田。结果20年后,这块土地正好被当地政府选中,想要征收用作公益项目建设。村委会也不再打算与宋先生协商扣除责任田的事情,反而打起了无偿回收土地的主意。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济宁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两审两胜

已经合法使用该土地20年的宋先生自然不能接受,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张欢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无偿回收显然不合法。所以冠领律师介入本案后,首先代理宋先生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了解案涉征收项目详情以及相关的安置补偿方案。律师同时也借此机会,向行政机关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案涉土地早已不再是无主的闲置土地,宋先生对案涉土地和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行政机关收到宋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很快调整方案,决定另行选址建设,放弃征用这块土地。本以为这起纠纷就到此为止了,结果政府放弃征收却引发了村委会的不满,对方直接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宋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他返还全部土地和房屋。

2024年1月,宋先生收到法院的起诉状,看到村委会说他违约,向来本分老实,说一不二的宋先生真是感到有口难辩。

情势发生变化后,冠领律师继续代理宋先生应诉。深知普通老百姓对打官司的畏惧心理,律师也耐心安抚了宋先生的情绪。告知其本案现已转变成普通的民事纠纷,他和村委会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只要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积极应诉即可,不必过于担心,很多问题都可以由代理律师出面解决。宋先生在冠领律师的耐心引导下,逐渐放平心态。

接着,冠领律师重点审查了宋先生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结合村委会的起诉状,律师敏锐地发现对方不仅对合同约定存在断章取义式的理解,而且从根本上混淆了合同性质,提起本案诉讼毫无依据。

经冠领律师解释后,宋先生知道自己确实是占理的一方,应诉信心大增,也更加配合冠领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双方的紧密配合下,冠领律师整理材料,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

本案开庭后,冠领律师明确指出,村委会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具体理由为:

第一,案涉合同并性质实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而非租赁合同。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宋先生获得案涉土地和房屋使用权的对价由2万元货币和扣除同等面积责任田两部分构成。村委会在合同签订20年后扣除责任田,宋先生仍可继续使用这块土地。所以约定的20年期限届满,即2023年7月,只是扣除宋先生责任田的时间点,而不是合同到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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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宋先生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村委会支付2万元对价,但村委会在2023年7月以后,却从未向宋先生提起扣除责任田一事。村委会称多次找宋先生协商问题,实则是要拆除宋先生的房屋。

第三,本案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宋先生在已按约付清2万元,并能随时配合村委会扣除等面积责任田的情况下,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村委会要求宋先生承担违约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宋先生使用案涉土地和房屋的权利来源于双方的合同约定,而非侵占村委会的土地。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村委会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其全部诉求。村委会不服该判决,上诉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宋先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应诉得力,二审仍以村委会的诉请被驳回告终。

本案村委会提起诉讼时请了两位专业律师,明显是有备而来,这也要求宋先生必须要谨慎对待应诉问题。冠领律师在宋先生一筹莫展之际,受其委托担此重任,冷静分析案情后,充分发挥宋先生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优势地位,从容应诉,精准答辩,最终不负所托,成功驳回原告无理诉求,赢得非常漂亮。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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