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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
小明和小芬是一对夫妻,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汽修厂。2019年两人离婚,汽修厂留给小芬独自经营。一天,张某来到汽修厂找小芬,说小明欠他10万元至今未还,这笔钱是两人没离婚时欠下的,希望小芬能把钱还了。
小芬对这笔借款一无所知,不愿意替前夫还钱,于是被张某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有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是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是超出家庭生活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于债权人。债权人需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这笔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能被认定为是共同债务。借贷纠纷中,将举证责任课以债权人,以倒逼债权人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征得配偶一方同意,最大限度避免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况。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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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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