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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房屋产权纠纷,是房产纠纷中最剪不断、理还乱的一种类型。近日,冠领律所代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横跨三十余年,涉及两代人、两起官司、三间房。当历史再次上演,看冠领律师如何支招,帮助北京三兄妹夺回遗产,圆母亲三十年心愿。
涉案房产位于北京市二环里中心地段,是一座祖传的四合院,价值不菲。1987年,李晓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亲哥哥李大树因四合院产权纠纷诉至法院。经北京某区法院审理,判决四合院东房三间归李晓丽所有。虽然法院判决已出,但李大树始终没有将房屋腾退,仍然用于堆放杂物。
2015年,李晓丽与长子顾海军、次子顾陆军、小女儿顾小凤共同办理了三间东房的产权证。根据产权证记载,四人对上述房屋按份共有,兄妹三人各占八分之一,李晓丽占八分之五。
2017年5月,李晓丽因病去世,三兄妹依法继承三间东房,并申请了继承公证。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李晓丽对东房三间占有的八分之五份额,由顾氏三兄妹继承。李晓丽去世前,再三叮嘱兄妹三人将涉案房屋收回。而三兄妹也遵从母亲遗愿,多次找李大树之子,即他们的表哥李海柱协商腾退三间东房的事情。但结果很容易猜到,李海柱同父亲李大树一样,明确表示拒绝腾退。
一家人各说各有理,无奈之下,顾氏三兄妹将表哥李海柱告上法庭,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30多年前,母亲与舅舅分家析产。如今,三兄弟与表哥再次对簿公堂。历史再次上演,正义的天平仍然会倒向兄妹三人吗?
庭审中,李海柱辩称,他和父亲一直认为当年法院将东房三间的部分产权判给姑姑李晓丽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当年判决之后,他于1993年自费对三间东房进行了拆除重盖,用于堆放杂物。既然重建的时候没人表示反对,现在就更没理由让他腾退了。
面对李海柱的说法,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早已准备好的生效判决、继承公证书等证据。律师提出,占用不等于拥有。顾氏三兄妹才是涉案房屋的物权人,应当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现在李海柱无理由占用该房屋,用以堆放杂物,缺乏权利基础。其所提抗辩意见,并不能成为其继续占用涉案房屋的合理理由。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本案证据充足,判处被告李海柱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涉案房屋予以腾退。
时隔三十年,经过两次判决,涉案房屋终于迎来了它真正的主人。而这三十多年间,房产纠纷由父母顺延到了子女这一代,积累了两代的矛盾和负面情绪,使本案已然不存在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诉讼结束终有时,可亲情何时才能修复呢?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
刘盟律师
胜诉判决书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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