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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无权处分是一个难题,但是新实施的《民法典》中有关于无权处分纠纷的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这起无权处分合同纠纷案例。
当事人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住在日照一个农村,村里绿树成荫,风景秀美。老人受了同村青年的蛊惑,竟把家里的宅基地以1.5万元的低价卖了。还签了一纸转让合同。回家后,自是老伴不同意。之后老人找到了冠领律师事务所。合同一经签订,便有法律效力,对人便有基于其承诺的行为约束。
若是主张解除合同,不满足法定事由。若是主张合同无效,夫妻财产单方处置为无权处分,可是民法典改了之后,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因为无权处分合同虽无法履行,可是无过错一方还是可以基于合同提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
若是主张撤销合同,也仅可依据价格过低,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只是如今法学观念尊崇市场自由,以价格不当撤销合同,司法很是谨慎。二老一起生活了一辈子,夫妻共同财产是肯定了。合同上配偶签字,是老人代签,鉴定也很好鉴定。如何通过无权处分这个点,让合同归于无效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用这条法规来处理无权处分纠纷再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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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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