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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驾车撞上路人,谁来担责?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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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外卖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由于部分骑手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因此骑手撞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以及找谁赔偿便成了问题。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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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先生(文中均为化名)是某APP外卖骑手。2019年5月26日0时,陈先生正在驾驶摩托车送外卖的途中不慎撞到路人万先生,导致其左小腿撕套脱伤等损伤,为治疗损伤,共计花费6500元。因迟迟未得到赔偿,故万先生将骑手陈先生、APP运营公司及其任职公司顺发公司一并诉至人民法院。

  万先生认为,作为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陈先生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肇事者陈先生与某APP运营公司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与顺发公司属于雇佣关系且该起交通事故属于雇佣活动中,因此,请求某APP运营公司和顺发公司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APP运营公司辩称,陈先生与其不存在劳务、劳动或者是劳务派遣关系,其不属于本案中适格的被告。另一方面顺发公司称,虽然陈先生于2017年7月21日,在公司入职,从事外配送业务。但是该起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在工作岗位、不在工作时间,属于其个人行为,并不是职务行为。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的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以及身为外卖骑手的陈先生劳动关系的认定。

  首先,该起交通事故发生时是否处于雇佣活动中呢?特别是在该类工作性质及时间上更加灵活的问题。经了解,顺发公司与陈先生约定的工作模式为骑手自行选择上下班时间,若骑手自行选择下线后,则系统不会再为其派发订单。从陈先生当日的送单记录显示,2019年5月25日,陈先生最后一份送达外卖的时间为19点25分45秒。而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0时,因此陈先生此时并不属于工作时间。

  其次,关于责任主体的认定。APP运营公司的实际经营主体为顺发公司。此外,陈先生与顺发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因此APP公司无需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判决,由陈先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看到这个案例,有两点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1、对于骑手工作时间的认定主要在于其与雇主的约定。通常来说,在实践中法院在认定时,会参照当日第一单以及最后一单完成时间。

  2、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若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赔偿后可向该员工追偿。可见,用人单位承担的是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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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骑手与平台之间的用工形式多样复杂,其中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若APP平台和骑手签订的属于劳动合同,APP平台身为用工单位理应承担责任。2.若APP平台与其专门运营外卖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应当由接受劳务单位一方承担责任,派遣单位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该类纠纷数量的持续增加,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当类似案件发生时,受害人应当及时核实外卖骑手的个人信息以及其单位信息,对于就医治疗的病例及票据要保存好。另一方面,外卖骑手应当提升法律意识以及安全意识,毕竟生命是无价的。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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