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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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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共同居住较为普遍,这种情况下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混同的情况,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关键问题。

  协议离婚时,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在家庭共有财产能够分割的情况下,先行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再协议离婚进行分割。若无法分割,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分割,双方一致同意待可分割时,再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另行解决,避免后期因夫妻共同财产表述不清而引起争议。

  若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情况明知且无异议的,应当认定双方就财产问题已经达成一致,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协议离婚时,应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探望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频率,并充分征询子女的意愿,确定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各方均同意的探视方案。直接抚养人应积极履行协助义务,避免通过强制执行等冲突性方式解决探望权纠纷,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不必要的身心伤害。

  协议离婚不能成为债务人逃避债务的“避风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即使双方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约定共同财产归某一方所有,如该协议明显损害了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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