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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网购“神仙水”,未能“成仙”先被拘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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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情人节送礼物可谓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但有些情侣为了让礼物显得不一般,会别出心裁。可,有些“特别”的礼物真的不能碰。这不,江苏常熟一对情侣就因为网购并服用“特别”的礼物,最后双双被处罚。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咨询。

礼物.png

  小陈和小王是一对来自江苏常熟的90后情侣。小陈为了在即将到来的情人节给女友小王准备礼物,于是便在网上开始挑选。选来选去的小陈觉得一般的礼物都过于平常,而平常的礼物根本不能和女友过个特别的情人节。这时,正在苦恼的小陈从网上看到一个“隐藏款”的“神仙水”,这让小陈瞬间提起了精神。卖家介绍,这款“神仙水”爆红网络,不仅包装漂亮,喝完之后更是能够令人飘飘欲仙。动心的小陈和女友商量以后,决定购买,于是花了1500元与卖家用暗网完成了交易。

  几天后,小陈和小王就收到了披着眼药水外衣的“神仙水”,随着“神仙水”而来的还有卖家“贴心”准备的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写着:“该药物为国家管制药品,不能用于迷奸等不法用途。”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咨询。

药物.png

  为了有个特别的情人节,小陈和小王还是一同服用了该药物。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两人在初次体验“神仙水”后,再次联系卖家,准备回购。然而,正在两人喜滋滋的等待着“享受”回购的“神仙水”时,他们的家门被禁毒警察敲响。最终,小陈和小王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原来,此“神仙水”非彼“神仙水”,而是一种叫GHB(y-羟丁酸)的药物,它会使人快速昏睡及暂时丧失记忆力,又无色无味,对人体作用最长可达4小时。目前,国家将其列入一类或者二类精神管制药物,并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咨询。

  并且,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进GHB类药物原料,通过二次加工,在网上售卖,类似的“神仙水”甚至成为一些犯罪的“帮凶”。那么,买、卖“神仙水”如何量刑?

  对于购买者来说,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小陈和小王的行为就属于“非法持有其他少量毒品”,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判决.png

  对于贩卖者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具有明知的情节,依然在网上贩卖这类药物的,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不论是为了促销这类药品还是具有什么其他目的,就告诉、传授其他人使用此类药水进行违法活动这一行为,可能会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也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醒大家: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该以身试法。年轻人应该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否则终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咨询。

  撰稿人 :杜智君

  稿件类型:原创C

  审核人:张主编

  审核律师: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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