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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完成公司全年业务量的一半,为何还被辞退?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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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发生了这么一起让人啧啧称奇的劳动纠纷,当事人李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是某汽车销售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从公司刚刚成立起,李扬就入职了,他跟随公司一起成长,经过多年的打拼,公司日渐强大,李扬也积累了不少优质客户资源,职场道路也走的越发顺风顺水,公司一年的销售收入2个亿,其中一半出自李扬之手。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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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最近公司却盯上了他。因为本市汽车销售市场饱和,公司便决定扩张经营区域,在其他市县开辟新的门店经营,业绩标兵李扬自然成为了开拓市场的不二人选。

  但对于到外地开拓市场的工作,李扬并不愿意接受,一来离家太远,二来这也非常容易理解,谁又愿意舍易取难呢?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对于李扬的不配合,公司副总非常生气,一怒之下,“你被辞退了”脱口而出,随即李扬便被踢出了公司群聊。李扬本以为这只是上司一时的气话,做不得数,但不承想几天后,公司的人事便通知李扬去办理离职手续,让他签字的单子竟还是自愿离职申请书,这让李扬难以接受。

  跟随公司打拼这么多年,李扬自问他还算任劳任怨,对于公司的安排多数是服从的,但公司的做法却颇有一种“狡兔死,走狗烹”的意味,那么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作为劳动者,虽然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不得单方面要求调整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同时,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在本案中,公司要求李扬到外市工作,虽是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但这样的调整已经属于对合同中重大事项的调整,公司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否则,公司不得强制要求李扬变更工作地点。而本案中,公司却在李扬明确表示不愿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况下,将他辞退,这明显是违法的情形,应当向李扬支付经济赔偿金。

  本事件的后续情况是,当李扬带着记者找到公司副总,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金及拖欠工资时,副总的口风却发生了转变,他表示并非是辞退李扬,而是劝退,同时还表示暂时还没有最终决定是否辞退,此外还对李扬不愿跳出舒适圈的思想进行了一番批判。

  面对副总颠倒是非的做法,李扬表示不愿再待在此处工作,最终双方的合同是否解除还待进一步协商,那么在公司出尔反尔的情况下,李扬坚持不再继续工作,还能否要求经济赔偿呢?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律师认为,这还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公司已经向李扬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只是还需要办理离职的交接手续,那么可以表明双方的合同已经解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扬可以继续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只是口头上说了要解除合同,却还未出具正式的解除合同的通知或未办理手续,此时公司选择不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坚持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自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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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如果公司存在其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个公司要长久经营不仅需要依靠产品服务过硬,更重要的还是要有一帮与公司共进退的人才。而李扬的公司这样的作为,实在难以留住人心。同时,像李扬这样业绩优秀的人,相信他不管到哪里都能闯出一片新的天地。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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